是指由於先天或中途發生生理和心理損傷,造成個人在社會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狀態,目前全世界正在盡可能的讓身心障礙者過上跟正常人一樣的生活
補充
目前在中華民國的身心障礙分成九類
其分成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等4個等級
第一類
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智能障礙者
植物人
失智症患者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自閉症(嚴格來講是自閉症光譜 註1)
慢性精神病
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視覺障礙者
聽覺障礙者
平衡障礙者
第三類: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由於器質性或機能性異常導致語言理解、語言表達、說話清晰度、說話流暢性或發聲產生困難。
第四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心臟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造血機能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呼吸器官
第五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機能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胃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腸道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肝臟
第六類: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腎臟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膀胱
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肢體障礙者
第八類: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顏面損傷者
注意
“不要岐視身心障礙者,不然會上法庭”
註1
自閉症譜系包含自閉症、亞斯伯格症候群、待分類的廣泛性發展障礙 (PDD-NOS)、兒童期崩解症、蕾特氏症
資料來源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8%BA%AB%E5%BF%83%E9%9A%9C%E7%A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