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想 網站要不要放寬「寫作的創作空間」,也就是開放部份成人內容到寫作小館
好奇想知道一下 如果寫作小館 有一個成人專區 裡面都是比較性感的18禁內容
會覺得很噁心嗎?
關於網站本身,首先,成人圖片 我覺得是一定不允許的
因為網站很多國中小學生在用,如果梗圖產生器、梗圖創作區,到處都是性器官暴露、性交圖片,整個網站真的會變很低級,就變成是色情網站,不會給人有趣、輕鬆的印象
也會讓很多家長、老師,認定這網站非常糟糕,所以成人圖片我覺得是一定不可能開放
可是如果只是純文字呢?
我是感覺如果只是寫性感的、性愛的,好像還好,有獨立成18禁專區,不要直接在首頁顯示這些成人小說、給人看到一堆露骨文字就好。
但雖然是成人區,頂多也只允許性感的、性愛的。
那種血腥、殺戮、戀童癖、強暴、分屍、食人那種內容,應該還是不行,我覺得太激烈,看多了實在會擔心,會影響到觀眾,讓觀眾會有一點點想模仿!
所以頂多是允許「普遍來說,很多人看到會覺得性感的文字內容。就算在現實生活發生,當事人也不需要去坐牢」這種小說吧?
也就是會叫「色色18禁專區」、「色色成人專區」、「可以色色」這種,來說清楚只開放這種成人內容。
但就是「專區」要獨立出來、想看的人再進入就好,網站才不會突然變得兒少不宜(我不想增加學校老師、家長的負擔)。
大家覺得呢?
關於寫作小館,
可以色色?不可以色色?
站長,那如果有提及八大行業、邪教斂財歛色或是SM呢?
本安ㄉ故事可能有
八大行業 -> 現實生活一堆,參加其實也不用坐牢 -> 可以
邪教斂財歛色 -> 現實生活一堆,參加會不會坐牢? -> 好像有爭議,未必會被抓去關
SM -> 現實生活一堆,參加其實也不用坐牢 -> 可以
原來血腥的不行...
抱歉....已經刪掉了....
「過度」血腥的不行
如果沒有過度就可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第 四 章 保護措施
第 43 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第 45 條
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但引用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公開之文書而為適當之處理者,不在此限:
一、過度描述(繪)強制性交、猥褻、自殺、施用毒品等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二、過度描述(繪)血腥、色情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販賣、交付或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喔喔 那就是成人內容沒錯!
好像也不符合「普遍來說,很多人看到會覺得性感的文字內容。就算在現實生活發生,當事人也不需要去坐牢」這個大原則!
看來,我是太天真了。成人內容,就是需要同時開放很多面向,不只是性感,而是全面變得很寬鬆,才有空間發揮創作,對吧!?
畢竟成人面向不只琴瑟,還包含血腥...
註: 本安只是好奇槍彈辯駁算不算是成人面向才問的啦...
我覺得梗倉應該大多用戶未成年,如果有「未成年」的人想色色而點進去,我覺得可能不太行。
我是覺得不可以色色啦,但....還是看站長的意思啦
可以學色情網站的「注意!我發誓已滿18歲/唉,可惜,先收藏網址,等十八歲時再來看吧!」
雖說也是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啦.....
@大隻豬 不然就標示「你是否想要色色?」「是,那你就進來這個色色天堂吧!」「否,那你想色色時再來!」一般小孩通常不會什麼想要色色我就會,他們甚至不知道性交是什麼!
寫合法瑟瑟OK 但SM就先不要 會扭曲價值觀
如站長說的 太18會增加小朋友上梗倉的困難(家長擔心)
可以徵管理員審核正常自然色色v.s.暴力非法瑟瑟
可以ㄅ,因為本安就是寫琴瑟小說...
(因為被老師抓所以不敢寫ㄌ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