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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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 註冊於2021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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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要畢業了
要畢業了心裡有點難過又有點開心 難過是因為捨不得和相處兩年的同學分開 開心是因為終於可以脫離這個窮學校+爛校長的suck組合 還有跟大家講一件事 ~~(我不是在炫耀不要森氣)~~ 我是國歌+校歌領唱兼畢業歌領唱兼市長獎兼卓越表演獎 整場畢典要一直走來走去超累== 最後我要跟各位報告 還記得以前我有發過一則懸賞20+50讚的貼文嗎(已刪你找不到的) 那件事情之後就一直沒有下落 各位忘了也好 記得也罷 我要跟大家說後來的事 那篇貼文發出去之後隔天 我收到那個男生傳給我的訊息(DC私訊) 他跟我說他可是訊息之王(我在那篇貼文裡提到他都不回我訊息) 我當下真的嚇到了 隔天我去學校問他詳情 他才抖出完整事情經過 我覺得我真的做了一件世界上最蠢的事 我完全忘記我們班有別人在用梗倉阿阿阿(重點是那些人還是我拉入坑的我到底是失憶了是不是) 我們班有人看到那篇貼文(他的梗倉名字叫做一位平凡の人 大家可以去搜搜看) 然後他看到就算了 重點是他還轉發給我們班的兩個同學看(還好沒有直接發班群不然我就死亡了) 而那兩個人之中 其中一個就是我的目標 隔天我又收到他的訊息 他直接跟我說「我們當好朋友 NO喜歡」 好啦事情大概就是這樣 雖然沒有成功 不過還是非常感謝各位努力為我解答 有幫我解答的請在下面打+1 我給你20讚 最後給一首歌 很好聽又句句唱到我心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T2tg7QphVU 另外這是我們的畢業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DGghk50ns0
盜圖仔觸犯哪條法律
由於我以臺灣的法律為主,但是藤原下海說對方是馬來西亞人,所以我去研究一下 感謝藤原下海給我的指正 盜圖仔是觸犯到臺灣刑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在馬來西亞的話,我也查到了 大马1987版权法令(copyright Act 1987)第41(1)条文阐明,以下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a) 出售或出租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 (b) 出售,出租或允许用商业方式,公开或献议出售或出租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 (c) 分发销售侵犯版权的作品 (d) 除了提供私人和家居使用外,拥有或保管或控制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 (e) 通过商业方式,公开展示有关侵犯版权的作品 (f) 除了提供私人和家居使用外,进口任何侵犯版权的作品 (g) 制造或拥有任何方式,用于制造侵犯版权之作品 (h) 使用在第36a(1) 条文下所指的任何技术措施侵犯版权 (ha) 制造、入口或销售任何技术或设备,用于防止在36a(3 )条文下所指的技术保护措施的工具 (i)未经授权删除或修改在第36b条文中所提及的任何电子管理信息; 或者 (j)未经授权下销售,分发,进口或**向公众传达**被删除或擅自修改任何何电子管理信息的作品,除非他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是真诚的(in good faith),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版权拥有者或作者的权利将受到或可能因此受到侵犯,否则即属犯罪 此外,這條也有說,合理用途是非營利、教育、評論,但**一定要標出處** 由此可見 他最有可能會觸犯到最後一條,雖說是非營利,但那個盜圖仔沒註明出處,仍屬侵權。但是他屬於非營利(如果他是商業的跟我說)所以是在這法律裡的灰色地帶 兩國的法律都是非營利標網址就好,都有共同的灰色地帶。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的停止他的盜圖行為 如有錯誤請指正